什么是“不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权责发生制是基本原则。这意味着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视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相反,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应计入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是根据税法规定确定的。它等于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去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这个不含增值税的收入余额将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总之,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税法规定确定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它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并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算。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权责发生制是基本原则。这意味着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视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相反,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应计入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是根据税法规定确定的。它等于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去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这个不含增值税的收入余额将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总之,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税法规定确定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它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并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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