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支付的款项能算作其他应收款吗?
当企业提前支付款项时,如果这笔款项是用于购买商品或货物的预付款,那么应该通过“预付账款”这一科目来进行核算。这意味着,在会计处理上,
借记“预付账款”,
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应的科目。
另一方面,若提前支付的款项属于定金性质,则应当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
借记“其他应收款”,
同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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