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车辆若用于公司业务,其相关费用可予以报销。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条明确指出,本办法所指的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用以证明与取得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此在税前进行扣除的各种凭证。

第三条进一步阐释,本办法中的“企业”概念,涵盖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所界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范畴。

第四条强调了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其中,真实性要求税前扣除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无误,且相关支出确实已经发生;合法性则意味着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则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所代表的支出之间存在直接联系,且具备充分的证明力。

第五条规定,当企业发生支出时,必须取得相应的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