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税费与实缴有差,账务怎么处理?
在处理税费计提与实际缴纳之间的差额时,企业需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当发现预先计提的税费超出实际支付金额,即存在多计的情况,应采取红字冲销法进行调整。具体操作为:
1. 首先,确认多计的差额金额。 2. 然后,在会计分录中,使用红字记录减少的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同时对“应交税费”科目也做相应减少的红字处理。 3. 例如,如果某次城建税的多计金额为100元,则会计分录如下: - 借方:“税金及附加-城建税”记红字100元; - 贷方:“应交税费-城建税”记红字100元。
相反,若实际缴纳的税费超过了之前计提的数额,则需要补提这部分差额。此时,企业应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计算需要补提的差额金额。 2. 在会计分录中增加相应的税金及附加科目,并对应增加“应交税费”科目。 3. 比如,假设城建税少计了50元,则会计分录应为: - 借方:“税金及附加-城建税”增加50元; - 贷方:“应交税费-城建税”增加50元。
1. 首先,确认多计的差额金额。 2. 然后,在会计分录中,使用红字记录减少的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同时对“应交税费”科目也做相应减少的红字处理。 3. 例如,如果某次城建税的多计金额为100元,则会计分录如下: - 借方:“税金及附加-城建税”记红字100元; - 贷方:“应交税费-城建税”记红字100元。
相反,若实际缴纳的税费超过了之前计提的数额,则需要补提这部分差额。此时,企业应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计算需要补提的差额金额。 2. 在会计分录中增加相应的税金及附加科目,并对应增加“应交税费”科目。 3. 比如,假设城建税少计了50元,则会计分录应为: - 借方:“税金及附加-城建税”增加50元; - 贷方:“应交税费-城建税”增加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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