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于该资金及其相关支出应进行单独核算。当企业获得稳岗补贴时,如果这些补贴旨在补偿未来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应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反之,若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在收到补贴款项时: - 借方记录银行存款; - 贷方记录递延收益—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