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交接清单包括以下内容:
1. 会计资料交接:会计凭证、账簿、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需查清原因并在交接单中说明,由交接人员负责。核对总账和明细账后填写交接报告,并由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和监交人签字。
2. 科目余额交接:所有账本的科目余额应与总账一致,并清楚记录科目余额金额。
3. 所交账簿交接: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等。
4. 交接现金:对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收支进行核对。
5. 印章票据的交接: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等必须清楚交接,核对数量。
6. 纳税资料交接:记账凭证(注明起止日期)、抵扣联扣税凭证(注明起止日期)、纳税申报表(注明起止日期)、发票专用章、发票使用登记簿、税控盘等。其他事项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写。
7. 上述交接资料一式三份,需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签字,每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