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未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时,

首先需要记录在账目上,

具体操作为:

借方记入“固定资产”科目,

贷方则对应“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当涉及到折旧的计提时,

账务处理如下:

借方计入“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方则记入“累计折旧”。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过程中,

对于无正式发票支持的固定资产所计提的折旧部分,

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即增加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