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计算基于合同金额,通常不扣除退货等项目的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以下凭证属于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