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定金支付的会计分录时,需要明确两方各自的账务处理。首先,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应当将所支付的金额记入“预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其次,对于收到对方支付的定金的一方,则应将该笔款项计入“预收账款”科目。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通过这样的分类和记录,可以清晰地反映出双方在定金交易中的财务往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