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见义勇为受伤获救老人拒绝确认_男子见义勇为受伤,获救老人却拒绝确认,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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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见义勇为受伤,获救老人却拒绝确认,法院判了
去年12月,在上海地铁7号线镇坪路站,古姓老妇在上行扶梯上不慎滑倒,危急时刻,柴先生本能地伸出援手。“在那一刻,我没有多考虑,立刻去帮助她。过程十分艰难,我们俩顺着扶梯下滑了几级,我用左腿支撑着她,右腿努力稳住自己,以免一同摔倒。”
得益于柴先生的迅速行动,古女士未受伤,然而柴先生自己却因巨大的冲击力受伤,最终因疼痛就医。医院诊断显示,他左侧跟骨有撕脱性骨折,左脚和踝关节出现退行性变化。医生建议他佩戴支具休息两周,并在之后复查。此间,柴先生不得不请假三周,医疗费用累计超过4000元,还购置了医疗辅助器械。
柴先生的英勇行为广受赞誉,普陀区委宣传部拟授予他“见义勇为”荣誉,条件是古女士确认这一救助事实。出乎意料的是,古女士拒绝承认这一情况。
面对帮助后的冷漠回应,柴先生深感失望,进而向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希望古女士能承担因见义勇为产生的费用。这起案件由律师许莉静代理,成为该中心处理的首例此类案件。她指出,依据法律援助法,因见义勇为受伤的受害者有权获得法律援助。
法庭调查证实了柴先生救助及自身因此受伤的事实,证据确凿。今年8月,柴先生正式起诉,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并开庭。经审查监控录像和医疗证明,法院确认了事件的真相。
最终,法院判决古女士应补偿柴先生7000元,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保护他人权益而自身受损,应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受益人应适当补偿。判决后,古女士已履行支付义务。
此事提醒公众,虽然见义勇为值得鼓励,但个人安全同样重要,应合理保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微信公众号(ID:zgzs001),对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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