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现息能单独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贴现息费用可以作为价外费用,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销项税额。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收费。
因此,作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贴现息费用是可以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