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会计管理基本规范》的规定,所有记账凭证均需附有相应的原始凭证。

然而,存在两种特殊情况可以不附带原始凭证:

1. 结账时的记账凭证。

2. 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在这种情况下,应使用红字冲销法,并在摘要中注明“冲销第**号记账凭证的错误”。

记账凭证,亦称记账凭单或分录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已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分类整理后编制的会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