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税务登记后库存商品算销售吗?
在税务注销过程中,库存商品的处理通常需要通过某种形式的处置来完成。无论是通过打折销售还是将商品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这些行为均需被视作销售活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以下行为应视为销售货物:(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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