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关联关系?
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涉及关联关系的报告内容较为复杂。为此,建议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操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适用于2016年及以后的会计年度。《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文件印发)中的第二章、第三章、第七十四条和第八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国税发〔2008〕114号文件印发)同时被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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