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售后回购融入资金方)的会计处理步骤如下:

在销售商品时,需要执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记银行存款账户,

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

同时记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当回购价格与原售价之间存在差额时,该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月计提利息费用,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记财务费用,

贷记其他应付款。

在销售方购回商品时,需执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记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记银行存款。

购货方的会计处理流程如下:

当购进商品时(必须取得增值税发票),应执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记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记银行存款。

如果回购价高于原售价,那么差额部分应在回购期间按月计提利息收入,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贷记其他应收款。

销售方进行回购时,购货方应执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其他应收款,

同时记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