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建筑公司无票购进材料的情况时,首先需要认识到这一行为对税务申报的影响。由于缺乏正式的发票作为凭证,此类支出在汇算清缴阶段需通过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来反映,即进行所谓的“无票支出”的纳税调增处理。

接下来,针对这类无票购进材料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方: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方: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