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票开具错误或需要更换时,处理方式如下:

1、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

a. 如果错误发生在当月,应追回原发票并作废,然后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如果对方已经认证了该专票,则需要对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来开具红字发票,之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票。

b. 如果跨月发现错误,则需开具红字发票。若未认证,由开票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若已认证,则由收票方申请此表后开具红字发票,随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c. 电子发票以及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当月也可以进行红冲操作。

2、普通发票(普票)的处理流程为:

a. 若在当月发现错误,同样可以追回原发票并作废重开。如果是次月发现问题,则需要先通过红冲的方式处理后再重新开具新的正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