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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大师碧水之棺答案

凶手:李明月(领队)

真相解析

经过法医的进一步尸检,发现死者生前曾被注射过肉毒杆菌,其中的大量肉毒毒素造成下半身松弛性肌肉麻痹,致使死者在训练过程中失去力气,无力浮出水面,在挣扎的过程中溺死。

随后警方在清洁工顾雅的指认下,警方在附近的垃圾桶里找到了顾雅丢弃的生活垃圾,在其中找到了当天胡马使用的封闭药药瓶。对药瓶进行化验后,警方成功在泼尼松龙的药瓶当中检测到了肉毒杆菌残留,最终通过调查四人的银行账户和通话记录,警方发现嫌犯李明月曾在一家三无整容医院购买肉毒杆菌以及联系过一家加工厂制作药瓶的事实,在强力铁证的压力下,李明月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破案关键点:1.死者的死因是什么;2.谁有机会投毒?

推理思路

1.首先可以通过动机进行嫌疑人排序。从线索出发,其中清洁工顾雅的***动机最小。张霞的消息记录证明顾雅对这份工作别有所图,结合五天前购买的果导片和死者水杯中的白色沉淀可以推理出顾雅当天的目的是往死者的水杯中下药,案发当天晚上的跳水大赛和打着叉号的参赛名单联系起顾雅和儿子的合照,可推测出张峰为一名游泳运动员。根据整体线索来看,顾雅与死者无较大矛盾,唯一冲突为当天下午的比赛,顾雅只需要让死者无法参赛即可。其中果导片的主要作用是腹泻,并不会造成死者溺水,同时根据运动饮料的白色沉淀可发现放入果导片的目的已经达到,没有***的必要,故排除顾雅嫌疑。

(果导片:又称酚酞片,用于治疗习惯性,顽固性便秘,食用后会产生腹泻,是常见的泻药。)

顾雅故事解析:顾雅曾是一名业余游泳运动员,结婚后相夫教子,儿子在她的熏陶下同样爱上了游泳这项运动,张峰顺理成章的成为了一位游泳运动员、一个月前顾雅的丈夫张励,因为尿毒症而住院,需要费用高昂的透析来维持生命,唯一能停止透析的方法,就是进行肾源移植,但匹配的肾源移植手术费用高昂,家里根本负担不起,而对抗赛的奖金,正好能挽救顾雅的家庭。顾雅对儿子的技术很有自信,但其中唯一的阻碍,就是包揽各项荣誉,硬实力超过儿子的胡马。为此,她借机混入了训练中心,等待机会陷害胡马,以使其无法参赛。

案发当天,即对抗赛之前,顾雅偷偷潜入更衣室,趁四下无人之际,用准备好的开锁工具打开了胡马的衣柜,将捣碎的果导片粉末加进了胡马的运动饮料里,只要胡马运动后喝下去,就会因强烈腹泻而影响比赛发挥,甚至退出比赛,从而达到顾雅的目的。

2.其次可以通过案发现场和死者的详细信息进行排除,死者是一个专业的游泳运动员,没有其他外在条件的干扰下,就算出现失误,他也不可能轻易地溺死在水中,因此基本可排除意外的可能。通过尸检报告,可推断出两种可能的致死原因,1.通过膝下针孔摄入某种肌肉毒素造成肌无力或者摄入剧毒,在发病后使死者无法浮出水面。2.有人将死者强行压入水中,最终淹死死者。下午16:30左右顾雅目击郑团和死者的当面冲突,并及时制止,此时死者还活着,也就是说,郑团的唯一作案时间是顾雅离开的16:40—16:48之间,就溺毙的***动作而言,8分钟足够,但根据死者的溺毙地点。死者死在从左侧数的第五泳道的中段位置,也就是距离右侧岸边为4*2.5=10米,左侧岸边为

5*2.5=12.5米的位置(暂不计死者尸体因水流存在小幅位移),死者出现在这个位置,只有两种可能,①郑团在此位置与死者发生缠斗,后将死者按压至水中,最终淹死死者。②郑团在随意位置淹死死者后,将尸体拖到沉尸位置。但不管是那种可能,郑团的身上都必然会被弄湿,沾水的毛衣更加难干,而郑团的毛衣是完全干燥的,证明期间并没有接触过水,毛衣的撕拽痕迹是二人发生争执时留下的,死者指甲中的涤纶纤维证实郑团并没有更换自己所穿的毛衣。

至于顾雅口供中的黄色毛衣,是因为顾雅患有先天性红绿色盲,误将郑团所穿的红色毛衣认作为了黄色,储物柜里发现的专用色盲眼镜证明了这一点。(Enchroma是色盲专用的矫正墨镜。)

(小科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明确规定,患有红绿色盲的人群,不允许参加驾驶证考试以及驾驶机动车,因为患有红绿色盲的人群无法辨认红绿灯,就算经过严格训练,也有可能发生意外,为了避免车祸和意外,才会定下此规定,这并非是对色盲人群的歧视,而是对所有人生命的保障)

由于郑团并没有接触过泳池中的水,且死者并未食用带毒的物质,中毒原因只有膝下的针孔,故排除郑团作案的嫌疑。

郑团故事解析:郑团跟所有运动员一样,梦想自己能够获得更好的名次,站在更高的领奖台上,其一次次获奖使胡马心生妒忌,在一场比赛中,胡马将从网上购买的苯丙酸诺龙加在了郑团的水杯,导致郑团尿检被查出服用兴奋剂,被禁赛九个月。

对此,郑团非常生气,当天下午便找嫌疑最大的胡马当面对峙,甚至差点大打出手,可郑团并没有杀死胡马的想法,因为其只要找到胡马陷害自己的证据,就能证明自己的清白。

(苯丙酸诺龙是一种蛋白同化激素类药,蛋白合成作用极强,一方面蛋白质同化,可以增加肌肉和力量,另一方面减低心肌耗氧量,可增强运动水平,在运动比赛中命令禁止使用该类药物。)3.排除故意压入水中溺死,那么造成死者唯一死亡的原因便是注射毒素,而为死者准备封闭针的邱元武嫌疑更大。邱元武的作案动机是自己还是外科医生时的一台手术,从李志和匿名的勒索中可以看出,此手术并非意外,而是有意为之,胡马和李志利用这一点频繁向邱元武进行勒索。

但实际上,通过侦探所的邮件可看出邱元武到案发时并不知道勒索自己的人究竟是谁,所以才委托侦探社为自己查明勒索人的账户信息,12月18日上午9:22,侦探社发来邮件,告知邱元武勒索人身份暂时还无法查出。

从时间线上来看,存在两种情况:1.邱元武未说谎;2.邱元武说谎。如果邱元武未说谎,由于当天上午邱元武并不在医务室的关系,那段时间邱元武无法主动将毒素摄入死者体内,假设邱元武说谎的情况下,当天上午死者并没有注射毒素。而根据监控看,邱元武未与死者在医务室相见,即排除邱元武在时间线上撒谎的可能性,但药品为医务室药品,因此邱元武仍存在嫌疑。但从凶手注射毒物,且毒发时间来看,凶手目的为隐藏自己的行为,因此邱元武如果为凶手,其作案手段与其目的相冲突,且因其为准备药品的人,此手法第一嫌疑即邱元武自己,与凶手其他行为存在矛盾。故邱元武嫌疑下降。同时因死者的巧克力均未食用,因此排除邱元武在巧克力中下毒的可能,故排除邱元武嫌疑。

邱元武故事解析:邱元武在学牛时代曾经在夜总会做过驻唱,从而结实了一位同样热爱唱歌的女朋友,女朋友才华横溢,很快便被经纪公司签下。

两人兜兜转转五年,本已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却因为女方的出轨而告终,邱元武性格固执偏激,在对方背叛自己后,他决定报复。这时他抓住一个机会,可以彻底毁掉背叛自己的恋人,他私下贿赂外科医生李志,将前女友甲状腺手术的主刀医生换成自己,在手术过程中,他故意切断前女友的迷走神经,导致前女友终身无法唱歌,而自己则遭到了开除和赔付大量赔偿金,并导致其在业内较难找到工作。对此邱元武并不后悔,只是自从手术发生之后,得知真相的外科医生李志开始频繁勒索邱元武,这也是胡马匿名勒索的原因。一次聚会当中,李志再次通过微信勒索邱元武,付钱后,喝醉的邱元武离开了座位,将手机留在桌子上,这让胡马偶然得知了此事,心生歹念的胡马自己拍下了邱元武和李志的聊天记录,开始了长期的匿名勒索。邱元武在确认李志没有泄露消息后,找来私家侦探帮自己调查对方身份,案发当天上午,邱元武收到了侦探的来信,对方告知邱元武勒索人身份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才能调查出来,于是邱元武便在工作时间离开了训练中心,去侦探社提供信息,可直到胡马溺死,他都还不知道勒索自己的人究竟是谁。

(迷走神经是行程最长和分布最广的脑神经,迷走神经受到损伤会造成,一侧舌咽、迷走神经或其神经核损害时,可出现同侧软腭麻痹咽反射消失,呛咳及声音嘶哑等。双侧损害时,患者进食、吞咽、发音均有严重障碍,严重时甚至不能发音。所以一旦迷走神经断裂,将造成患者无法逆转的损伤。)(利多卡因和泼尼松龙是打封闭针中常用的药品,有消炎和止痛的作用,但打封闭副作用也同样非常明显,长期依赖会导致骨质疏松,股骨头坏死,内分泌失调等多种不良后果。)

真相

外向大胆的李明月,从见到胡马的第一眼起便喜欢上了对方,两人顺理成章的相恋,可渐渐地胡马开始变得冷淡,这一切,李明月都觉得是自己不够完美导致的。她想到了整容,在名片的介绍下,她在整形医院做了手术,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整容的结果非常糟糕——三无的整形医院让李明月原本正常的脸变了样。

得知李明月整容失败后,胡马非但没有安慰她,反而在她的生日宴上当众提了分手,并毫不留情的辱骂了她,一时间李明月不再是人见人爱的女领队。面对整容失败的脸和队内不停传来的恶意言论,一种前所未有的恨意在她的心中滋生,本就自卑的她在压力下逐渐扭曲——是胡马毁掉了她,她要报仇。为了使计划进行的更顺利,李明月冒险做了第二次整容。

李明月知道胡马每次参与大型比赛前都会去医务室打封闭针用以止痛,她决定利用胡马这个习惯,杀死对方。为此她抛弃了自己的身体和名誉,开始私下与邱元武发生关系,为自己的计划打下基础。

首先她联系了使自己整容失败的医院,以高额的价格要来了一份配比浓度较高的肉毒杆菌和一些泼尼松龙,同时在与邱元武幽会时候,调查胡马长期注射的封闭药物内容以及牌子。调查清楚之后便联系加工厂为其制作—模—样的泼尼松龙药瓶,并在制作过程中将肉毒杆菌与泼尼松龙混合,随后由专人进行封瓶。

案发当天,李明月特地赶在胡马打针之前跟邱元武在医务室幽会,打算趁其不备将对方准备好的泼尼松龙与自己准备的药瓶替换,想要通过此方式杀死胡马的同时嫁祸给邱元武,而侦探社打来的电话也使邱元武短暂离开了五分钟,给李明月换药提供了时机。但因为邱元武当天上午去侦探社的原因,并没有主动为对方注射药剂,所以邱元武在此次案件中无相关法律责任。

案发当天下午15;10,胡马去医务室寻求邱元武的帮助,因肉毒杆菌的生理症状开始涌现,胡马开始出现双腿发软,全身无力的症状,但得知对方已经注射封闭针的邱元武没有往其他方面考虑,误以为对方是疲劳导致的低血糖,而交给了对方两颗糖补充能量,错过了拯救胡马的最佳时机。

为保证胡马落入泳池后无人施救,李明月必须保证地下室只有胡马一人训练,于是她事先在泳池外的座位上放了一份文件,然后当作借口,在死者训练时间,也就是17:00,下楼确认案发现场并没有其他人员逗留。

确认地下室没人后,自认万事大吉的李明月便拿着准备好的文件,在摄像头里录入了自己离开地下室的信息,随后返回自己的办公室办公。

郑团离开后,感到身体疲惫的胡马并没有离开泳池,自己身体的不适也只认为是普通的低血糖。墨守成规的他,为了能在比赛中拿到好成绩他开始在泳池进行热身训练,最终在游泳的过程中因毒素而导致肌肉麻痹,不久便在水中停止了呼吸。

(在整容界,肉毒杆菌分泌的毒素可以阻断神经末梢分泌能使肌肉收缩的乙磕胆碱,达到使肌肉麻痹的效果,从而减少皱纹,但其中的肉毒毒素,对人体伤害很大,会影响神经冲动的传递,导致肌肉的松弛性麻痹,直接注射到膝盖上,副作用更为显著,这便是死者溺水的原因。)

小结:近年来,整容一事逐渐流行,而“颜值”突然也成为了人们寻找伴侣不可或缺的一个条件。李明月的遭遇使她走上犯罪道路,而一切的起点源于胡马的以貌取人和抛弃。太多的女性因为社会对外貌的要求而失去自信,整容则成为了她们宣泄的方式。个人选择不同,是不可避免的;但若持有不同观点仍能相互尊重更为可取。然而,若李明月可以自信一些,胡马的包容更多一些,很多矛盾可能就不复存在。

另一方面,在比赛竞技中我们常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比赛在于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验证实力,而并非栽赃陷害谋取利益的途径。胡马顾雅等人的行为,也是不可取的。

同时,也不能因为某些感情或利益纠纷,利用医生的身份进行报复,医生的本质是救人,而不是害人,文中的邱元武显然没有作为医生的自觉和对于此神圣职业的敬畏之心。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亲人和朋友的眼光固然重要,但不能因为别人的贬低或者侮辱,就对自己放弃信心,甚至在冲动下犯下不可避免的过错,要心存理智,一切难过的坎,都会随着时间慢慢褪去,那时的你,不仅不会对之前的遭遇感到憎恨,甚至会心存感激,因为那些挫折才是我们成长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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